數位識別產生的創新應用,即將展開!
👀 您有沒有想過,以後去超商取貨、藥局領藥、線上購票、領政府補助…
只要手機安裝「數位憑證皮夾」就能搞定?還能自己決定要不要揭露年齡、住址,不用再把整張身分證交給別人看。
「數位憑證皮夾創新服務應用論壇」以數位識別認證為切入點,聚焦其在未來公共服務、生活場景及產業應用中的多元創新機會,探討如何透過先進網路技術、服務設計與使用者經驗,強化政府服務體驗、提升政策透明度,並促進社會信任與產業合作。
論壇邀請跨領域的設計專家、技術開發者、政策制定者及學者,共同分享最新研究成果、應用案例與未來想像,並結合參與式設計工具,深入討論未來發展的機遇與挑戰,期待透過多方對話,共創更具信任、便利與創新的數位服務未來。
🗓️ 活動資訊
|時間|2025 / 7 / 31 (四) 13:30-17:30 (13:00 開始報到)
|地點|digiBlock C 數位創新基地 (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287 號 C棟)
|推薦對象|對數位識別、服務設計、未來政策有興趣的您🫵 (不分背景、身分!)
|免費參加|報名後請依通知完成出席確認 ‼️名額有限,額滿為止‼️
✨ 活動亮點
🔍 多元觀點|從使用者、產業、設計到政策,一次掌握真實場景和最前瞻趨勢
🎲 開放體驗|最新版本的「數位憑證皮夾探索之旅」,把複雜議題變成可討論的任務
🤝 互動激盪|對於議題、領域觀點有想法,歡迎現場交流、激盪創新火花✨
👥 與談主題與專家
🧩 主題一:數位識別衍伸的創新應用機會
💬 數位憑證皮夾如何導入不同生活情境?從行為觀察到設計創新,看見使用者與技術交會的新機會。
卓致遠|致遠體驗設計 創辦人
林日璇|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 特聘教授
馮鈺婷|Dear Deer Studio 創辦人/互動設計師
張家誠|遊石設計 研究總監
🏛️主題二:政府數位服務發展創新趨勢
💬 政府與民間企業如何協力?從制度治理到服務創新,討論數位轉型的挑戰與實踐。
宋同正|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設計系 特聘教授
宋玫玫|國立臺灣大學創新設計學院 兼任副教授
鄭婷中|Revere 執行長
陳文剛|路思創研 總監
🗣️主題三:數位憑證皮夾審議式參與機制創新
💬如何創建可信任的數位政策溝通與共創機制?審議式民主、使用者與系統設計,逐步完善創新觀點。
佘佳慧|意集設計/5% Design Action 營運長
蕭乃沂|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、數位治理研究中心主任
葉致宏|UXTW 台灣使用者經驗設計協會 理事長、
黃書緯|臺大創新設計學院 助理教授
🖼️ 活動示意圖
▲現場可體驗數位憑證皮夾探索之旅v3版 (圖片來源:意集設計)
活動議程
主辦單位:數位發展部 數位國際司
執行單位:國立陽明交通大學、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
協辦單位:意集設計、5% Design Action、樂創媒體、digiBlock C
|活動詢問|
聯絡人:樂創媒體 洪小姐
聯絡信箱:ying@za.media
|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|
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(下稱本會)受數位發展部數位國際司委託辦理「創新技術發展及實務應用研析服務案」業務、活動、計畫,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本會個人資料保護政策、規章,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,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,敬請詳閱。
一、蒐集目的及類別
1. 本會因受數位發展部數位國際司委託辦理「創新技術發展及實務應用研析服務案」業務、活動、計畫、提供服務及供本會用於內部行政管理、陳報主管機關或其他合於本會捐助章程所定業務、寄送本會或產業相關活動訊息之蒐集目的,而需獲取您下列您個人資料類別:姓名、電子信箱、行動電話、公司名稱、公司部門、職稱、公司電話。
※您日後如不願再收到本會所寄送之行銷訊息,可於收到前述訊息時,直接點選訊息內拒絕接受之連結。
2. 立同意書人同意授權數位發展部得於「數位憑證皮夾創新服務應用論壇」活動過程中拍照、錄音/影、修飾、使用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、公開上映及公開展示立同意書人肖像之權利,並同意數產署得於包括但不限於電影、電視、網路串流平台、社群媒體及將來發明之附著或傳播媒介等方式進行利用。
3. 立同意書人同意於活動中所提供之文字、圖片、影音等內容(以下簡稱「內容」),得授權主辦單位於本活動相關之宣傳、紀錄、成果展示等用途中,進行使用、公開發表、重製、編輯、改作、發行或以其他方式重製與公開傳播,且不另支付報酬。主辦單位於使用該等內容時,應尊重原創者人格權並妥適標示出處。
二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除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,您的個人資料僅供本會於中華民國領域、在前述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,以合理方式利用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。
三、當事人權利
可依前述業務、活動所定規則或依「創新技術發展及實務應用研析服務案」聯絡窗口任先生 charlesjen@iii.org.tw向本會行使下列權利:
(一)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(二)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(三)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(四)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(五)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。
四、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: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,本會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。
五、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之要求,且同意本會留存此同意書,供日後取出查驗。
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:
一、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數位署告知事項。
二、本人同意貴會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