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度勞動人權短片徵選比賽
1.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(星期二)下午5時止。
2.報名資格:參賽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15歲,分為社會組及學生組,學生組係113年度之在籍學生(以學生證或其他可資證明為憑),每隊參賽者參加人數不限,但每人至多投稿2部作品。
3.影片內容:影片內容應與「勞動人權」相關為主,如勞動條件保障、職業安全及保護、就業歧視禁止、性別平等工作、非典型勞動、國際移工、工會議題、團體協商、青年就業與勞動、弱勢勞工就業困境及保護或其他有關勞動人權之任一主題皆可,影片長度以5分鐘為限,且應符合電影、電視分級處理之普遍級及著作權法規定。
4.影片規格:影片格式得以MP4、MOV,或其他可於Quicktime或Windows Media Player兩種軟體播映之格式,解析度及字幕均未有限制,歡迎民眾使用各式相機、攝影機,亦歡迎民眾使用手機錄製影片。
5.評分標準:評分以100分為滿分,評分項目如下:
(1)主題切題性:40分。(影片內容符合主題)
(2)整體呈現性:30分。(影片內容製作完整)
(3)創意表現性:30分。(影片表現極具創意)
6.評選方式:
由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召開評選會議,並聘請國內勞動或影視相關專業人士5名,將在收件截止後召開決選會議。評選委員於決選會議前不公開,惟於公布得獎名單時一併公告評選委員姓名及職稱,以示昭信。
7.獎勵名額及獎金:
(1)學生組(總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)
首獎:1名,獎金新臺幣5萬元現金,獎狀一幀。
銀獎:2名,獎金新臺幣2萬元現金,獎狀一幀。
銅獎:3名,獎金新臺幣1萬元現金,獎狀一幀。
佳作:6名,獎金新臺幣5仟元現金,獎狀一幀。
(2)社會組(總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)
首獎:1名,獎金新臺幣5萬元現金,獎狀一幀。
銀獎:2名,獎金新臺幣2萬元現金,獎狀一幀。
銅獎:3名,獎金新臺幣1萬元現金,獎狀一幀。
佳作:6名,獎金新臺幣5仟元現金,獎狀一幀。
(3)指導老師獎:首獎1名/銀獎2名/銅獎3名/佳作6名:獎狀一幀。
8.頒獎
另行通知得獎者頒獎日期與回覆是否參與頒獎典禮,由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長官於
臺中市政府惠中樓 401會議室(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)頒發獎金及獎狀。
9.活動詳情請洽04-23112178分機5688
指導單位:臺中市政府/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勞工局/承辦單位:大台中數位有線電視